根据《关于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》(东府〔2006〕72号)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操作规程。
第一章 资助范围与方式
第一条 资助范围:
(一)科技发展规律与趋势研究;
(二)重大科技工程与项目前期论证、技术预见与技术选择论证、绩效评价研究;
(三)科技发展体制、机制与政策研究;
(四)科技与经济、社会协调发展研究;
(五)各级政府部门所关注的战略、规划、政策、管理、体制改革等研究;
(六)其他决策咨询与辅助决策支撑系统研究;
(七)软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的研究等。
第二条 软科学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和定向委托两种立项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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